蓝色爱情海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05-03 19:26:55 / 天气: 舒适 / 心情: 平静 / 个人分类:原创小说

说明:我在一些其他论坛和网站发表过这篇文章,用的笔名有:澍雨风、缱绻塘西。澍雨风、缱绻塘西和黑衣都是我的笔名,特此声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主题曲:蓝色爱情海
蓝色爱情海
词曲:缱绻塘西(黑衣)

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应该是在深蓝色的海里
你穿着天蓝色的外衣
我看着你着迷

我一定见过你
那蓝色仍深印我心底
就像深秋的天际
永远测不出海面的距离

我在蓝色海洋遇见蓝色的你
却不敢靠近你
忽远忽近
忽暗忽明
你的笑那么甜蜜

我在蓝色海洋遇见蓝色的你
却消逝得那样彻底
其实我
也明白
梦境不会再出现
当我闭上眼睛

原来在这里见过你
就在你我前世的轮回里
你扎着天蓝色的发带
令我对你着迷

我真的好想你
给你看我心底蓝色印记
就像你我的誓言
永远跨不出海面的距离

△ 我在蓝色海洋遇见蓝色的你
却不敢面对你
忽远忽近
忽暗忽明
你的笑那么甜蜜

我在蓝色海洋遇见蓝色的你
却消逝得那样绝情
其实我
也明白
真的要闭上眼睛
不过是欺骗自己 △

只是蓝色爱情海的影子
只是孤独的风帆的漂泊
我知道
你一定在等我
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
等待我飘到海的尽头
与你相拥 OH……

( REPEAT △x2 )

真的要闭上眼睛
是因为你在我心底

 

  很难静下来写点东西,生活常常令人疲惫不堪,有时候好容易在神经的末梢触及到一丝飘动的灵感,却总是被肥妹打断。实在不想再多说点什么,目光对视所成的直线那头,总会有那双自视魅力无穷的窗户在一开一关着,我宁可将我那扇关得严实些而进行我的写作。好在干这一行手指灵活是少不了的优势,要不然我也不会让这张椅子有着那么成熟的魅力。作家的构思通常是在一瞬间的黑暗中完成的,虽然早晨的阳光仍然令我的眼皮透着红润,像颗熟了的蟠桃,我也仍然能勾勒出那段优美的线条。
  “给,你的茶!”肥妹冲我眨巴眨巴眼睛,然后带上门出去了,连衣裙的后摆被勒得老高,露出两条充满弹性的特大号火腿肠。
  门被轻轻带上,我才告别了那诱人的蟠桃。我向来对火腿肠没有什么胃口,特别是特大号的那种,因此闭上眼睛欣赏我的蟠桃就可以了,其余的就算已经在脑袋里扎了根,也不会存活多久,没有水一样会死的。
  
  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才到了海边,因为是星期一,海滩上没什么人。但是阳光很好,晒到脸上有点辣。将车锁好,我去找冷饮摊上买了瓶可乐,就穿个大沙滩裤坐在沙滩上喝。
  一个月前于文斌告诉我这个很隐蔽的海滩,今天才拿着三天的带薪假期到这里来溜达。这里的海异乎寻常的平静,连个大浪都没一个,人也很懒,稀稀拉拉的躺着几堆,都不怎么动弹,多数将报纸或纱巾往脸上一搭,学着老外的模样也搞着日光浴。我看着这些人,总觉得有些什么地方不像老外,想了一想,才觉得他们应该将身上的衣服扒光,最好连裤衩也不剩。
  海风吹在身上很舒服,我将双脚掰起来,盘腿坐着,看见脚底板跟上生了一层厚厚的茧,脚趾根部到脚心也有一层,用指甲挠挠,一点感觉都没有。坐办公室脚上也会长茧?不会是脚气吧,好在不痒。
  这时,一个家伙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身上什么也没穿。
  “不要找我,没什么东西给你吃。”我冲它摆摆手,它却伸出舌头在我的手背上舔了起来,弄得我心里麻痒难耐,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以前家里养过一只小狗,从送到我家的第一天起就活蹦乱跳的,它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围着我转,用它那带着小细齿的舌头添我的脚脖子,弄得我身上毛飕飕的。于是我见到它就躲,差点得了恐狗症,后来甚至连口条都不敢吃,看到它就想到那条狗舌头。
  这家伙个子大,站着跟我坐着一般高,而且还不老实,舔了我的手背以后,就把头往我两腿之间伸,我赶紧将它的狗头挪开,可它却不信邪,反到往我的沙滩裤的大裤腿里钻。我一把扯开它,噔地一下就站起来了,不知道是不是狗毛沾到了大腿上,弄得上面奇氧无比,用手去抓,整条大腿走抓便了,却找不到氧处,大腿上却留下了一道道通红的抓痕,在阳光下能看见毛孔都向上翻着。
  那狗却伸着舌头对着我傻笑,我正想骂它是谁家养的野种,却听见远处一声轻唤,那狗立刻掉转头奔了过去,扑到了一个穿天蓝色连衣裙的少女怀里。
  “克林顿很乖的,你别害怕。”
  “你是说这家伙叫克林顿?”
  “没错啊,怎么?不行啊?布什家的狗还叫印度呢!”
  “啊……呵,当然行,不过如果你叫它布莱尔可能他会更听话些。”
  “克林顿不好听吗?”
  “还凑合吧,不过布莱尔这个名字会比较适合他。”
  “也许吧。……很少在这里看见你。”
  “是吧?……哦,我是第一次来。”
  “我是最后一次来。”
  “不喜欢?”
  她突然看着我的眼睛,眼神一动不动。以前我曾和一些女孩玩过这种游戏,两人一直盯着对方的眼睛,谁先动谁就输了。我想她既然来这一招,我也要重操旧业了。
  盯着看了没5秒钟,她“噗嗤”笑了出来,说:“老盯着我看干嘛?”
  我说:“你的发带很好看。”
  她的头上系着一条和她的连衣裙一样颜色的发带,一直顺着她脑后的那条马尾辫垂下来,混在头发里,不时会被海风吹出来飘着,有时候会随着头发轻轻搭在她的脸颊上。
  “对不起,我来晚了!等了很久吗?”于文斌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当我看到他的同时,她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便消失了。
  “其实是你来得太早了,不过,作为朋友,我接受你的道歉。”
  渐渐有浪上来了,浪尖发白,克林顿在上面欢叫着。她应该就在不远出,如果我跟着克林顿的话,她就一定会出现。也许就像她说的那样,这真是最后一次她来这里,对于我这第一次的到来,不知道是不是也将意味着结束?以后不知还有没有这样的假期,海滩很美,但有时候,浪尖上的记忆却令人难以遗忘。
  和蒋玲玲的邂逅也是在类似的地点,一个比这里更浪漫得可怕的地方,在那里,我留下了我的初吻。当她被浪尖卷走的那一刻,我只能呆呆地看着,看着她在翻滚的浪花中跳跃着,最后一头埋下去,再也没有冒出来。当她被人从海里捞出来时,皮肤已经被海水泡皱了,在她那张肿胀的脸面前,我哭了,然后被一个男人狠狠地扇了几个耳光,好让我的脸也一样肿起来。从此,我没有勇气去面对在我眼前翻滚的海浪,我也再也学不会游泳,因为当我的脸一泡到水中,蒋玲玲就会冲着我笑,然后跟我接吻,直到我的舌头发麻,最后呛出一大口水来。海水很咸,也很涩,我有时会想,如果尸体在水里泡久了,会不会也让水发咸、发涩呢?想到泡尸水,我就再也浮不起来。
  
  于文斌给我碰了杯酒以后,就去找斜对面那个穿红色吊带的女孩了。我将剩下的那最后一滴滚进我的喉咙,然后让酒保再给我开了瓶heineken。这是我最喜欢的啤酒,在喝它以前,我尝试过很多其他牌子的酒,不是进口的味道不好,就是喝完后有种喝尿的感觉,只有这种,一进口我就被它所深深吸引住了,然后随着它不断通过食道滑向我的胃里,它的香味就不断散发了出来,就连打出的嗝都是充满着无限回味的。其实很重要的一点是,它的香味中带着一种隐隐的苦味,那种苦,少了它,这酒一点味道都没有,多了它,却让人的舌头发着麻,只有再饮一口,让新鲜进肚才能令它重新让人回味一阵。以前我喝过一种叫1664的酒,也是和它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但是两者唯一的区别就是,喝过了以后,我从来不会再想1664,然而我却能时常想起heineken来。就像我现在无法忘记孙洁一样。
  我想我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她所想要的东西。当然,在离开我的那一天,我们谈得很清楚,细想了很多,我的确不如他。至少我的运气没他的好,这个我是知道的。我算过《周易》,近十年是我一生中运气最背的时期,这段时期如果不事事小心,很可能就会大难临头,凶多吉少,因此我便做什么事都小心翼翼。但是,我还是经常在和孙洁散步的路上突然间消失了,当她回头看时,才发现我被斜拉着废弃电线杆的钢丝线绊倒在地。她常说我不象个男人,我也觉得这话有道理,有时候做事的确有些扭捏,所以经常在吃卖当劳的时候将可乐碰泼在她新买的裙子上,或者看电影的时候买的票虽然是连号,两人间却隔着条过道。总之就是我越是小心,就越会捅娄子。我说话的时候喜欢东一句西一句,当她正兴致勃勃地问我刚买的新衣服好不好看时,我会突然冒出一句:“昨天我们公司的肥妹好像也买了一件,不过应该是大号的。”有时候我怀疑我的智商是不是有问题,为什么每次我说的话或做的事她都不会满意呢?这也许是她离开我的理由。她如今的老公在加拿大有两栋别墅,人又年轻又体贴,比我自然是强了好几百倍了,我也不应该有什么理由想不开的。
  我开始和酒保聊了起来。
  “我喝了几瓶?”我感觉眼皮有些发沉,但是意识还是很清醒,足以问几个问题了。
  “应该是8瓶。”酒保一边说话一边摇着一个发着亮的瓶子。
  “多少钱一瓶?”
  “10块。”
  “那我该付你多少钱?”
  “110块。”
  “哦,你小子够黑的!收我30块的小费!哈哈……”
  “不是的,刚才你弄洒了三瓶。”
  “哦……那好。……对了,这里叫什么名字?”
  “天空酒吧。”
  “那你叫什么名字?”
  “邱建仁。”
  “很耳熟啊!我应该在哪里见过你!哈哈……裘千仞……裘千仞……”
  
  我在卫生间里刷牙的时候,可以透过镜子看见阳光正照在窗台上。
  她穿着一件红色吊带露脐薄衫,下面穿一条乳白色的紧身短裤,两条腿修长且直,擦着粉色趾甲油的脚上穿着一双红色高底凉拖鞋。
  我低着头刷着牙,只看到了她脖子以下部分,然后我仰着头漱口,在弧线运行的半中央,我透过镜子看见她蓬松的长发用一个玫瑰色发夹夹在脑后,脸上没化妆,但是很光洁,一双眼睛微睁着,看似没睡醒,却似乎很有神地在探视着四周的一切。
  “洗完没有?快一点,我要上厕所。”
  “就完了。”
  我将嘴上的泡沫擦干,将卫生间让给她。她说了声“谢谢”,关上了门。
  我坐在床上,努力回忆着昨晚发生的一切,只依稀记得于文斌将我和这个女孩一起塞进了这家酒店的这个房间,至于后来的事就完全不记得了。
  “晚上睡的好吗?”她从卫生间里出来,在我旁边坐下,问我。
  “睡的很好,甚至不知道旁边多了一个人。”
  “从来没有这样睡过?”
  “你是指……和女孩子睡觉?”
  “我是说,和一个漂亮女孩子睡觉却什么也不做?”
  “哦……是吗?我一向很老实……”
  “真的,你是第一个。”
  “第一个跟你睡觉的人,还是第一个跟你睡一张床却什么都不做的人?”
  她轻轻一笑,将掉落到上臂边的吊带提起来,然后从手提包里拿出一瓶指甲油擦着。
  “为什么会是你?我是说,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她看着我的眼睛,里面很奇特,因为水源充足,可以反射到我那张还没睡醒的脸。
  “我的运气一向不好。”
  “我可没说你遇上我是你运气好,也许,正好相反。”
  “但是你真的很漂亮。”
  “这句话我可不感冒,听得太多了,说句其他的吧?比如,说我很特别之类的话。”
  “其实我真的准备说这句话的。”
  “我也正准备对你说同样的话。”
  “是吗?这叫心灵相通?”
  “或许你真的很倒霉。”
  “也许是吧,至少已经有现成的案例可以证明,因为我刚刚发现,我的汗衫穿反了。”
  她捂着嘴笑了,我想她是相信了。她笑的样子很可爱,和我第一见到她的时候一样。我将汗衫脱下来,再重新穿上去,现在是正过来了。
  “其实,我一直都想问你一个问题,你一定要老实回答我。”我突然问。
  “如果你问的问题很老实,我当然也会很老实地回答你。”
  “那我老实问你,你也老实告诉我,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在7月8日的中午12点50分,我又碰到了悠悠,在此之后,我甚至一直记不起她是姓季的。我依然无法记起前一天晚上究竟做了些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酒店里和她同床共枕。我没有问于文斌,他见到我也没有提及此事,就好像从未发生一样。我知道这小子的性情,向来将男女之事看得很淡,在他眼里,或许那一晚上是他赐与我的恩惠了。我也的确这样想,只不过思想标准不同罢了。我的霉运十年还没有过去,应该不会有好运降临,就算有贵人相助,多半也会受牵连。于文斌告诉我他就是我今年的天乙贵人,我劝他不要替人强出头,弄不好会引火烧身,他却说他天命属水,还是大海水,一般的火烧不了他。我却想,到时候你后院起火,看你跑不跑。
  
  我办公室的窗户朝南,虽是夏天,关在开着空调的房里还是有些惬意,但是中午的阳光还是令人懒洋洋的。在公司网络部经理这个位子上坐了也一年有余了,也没什么大的业绩,反正上面走的那个已经留下了很客观的业务摊子,我只需要稍加整理,每月固定也有一定进账。我每天需要做的,只是上上网,跟客户联络一下感情,将手下要做的事分配和检查一下,其余的时间就只有写小说打发了。
  小说多数来源余生活,而我的生活中却没有什么值得我去写的。只有先看一大堆名家的小说,然后再将里面的内容东挪西凑,就可以拼成一篇自己的文章了,虽然这样做有些无聊,但总比其他部门的经理成天在网上打游戏或者玩纸牌要高雅得多。或许就是这个原因,财务部的肥妹才对我抛起了媚眼。我一向不以偏斜的眼光去看人,但是实在气愤于她打断我的思绪,有时候好端端的灵感就被她轻易的侮辱了,的确有些不值。
  天气热,不太想吃东西,中午就让秘书小杨给我买了点天津小包,可没想到却是肥妹送来的。她经常跟我的秘书抢活儿干,我也是没有办法的,她是财务部,不归我管,她们经理都是这样,自然管不了她。公司里的人都议论,老板开这个公司就是为了养小老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还是觉得少管别人的闲事比较好,更何况肥妹其实不丑,只不过找错了对象而已,她应该找一个跟她般配的。小杨一下班跑得比兔子还快,有了男朋友的人就是这样,这么大热天的,不可能让她男朋友在楼下傻等吧。能给我买天津小包就已经不错了,至于送上来的是谁,那已经不重要了。就像我一样,已经不在意天津小包是什么滋味,只是痴迷于我向往的海滩。很遗憾的是,我所生活的城市只有江滩、湖畔,没有海滩,但我宁可坚持我是在海滩遇到了一场美丽的邂逅,因为一般小说都是这样写的。女主人公一般都很纯洁、漂亮,一看就让人着迷那种,而男主人公不但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钱,最好能开私家车,还是敞棚的那种。
  透过玻璃窗,能看到外面的一张办公桌下藏着一对男女,不用猜就知道是业务部的小朱和送货员小田。这两人之间不清不楚的关系已经成了公司公开的秘密。小朱看上去青纯高雅,有点像影星徐静蕾,好像刚过了结婚年龄就嫁了出去,然后老公跑去了澳洲,不知道两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是不喜欢在背后议论别人的私生活的,但是这的确是一段诱人的素材,至于她为何会和仪表和家境都非常一般的小田搞到了一起就不得而知了,如果一定要说爱情的伟大力量也未尝不可,但如果过多似乎就有点喧宾夺主了,因为我要写的是海滩的邂逅,至于这些,穿插进去一小段就可以了,就好像是调味剂,放多了,菜就不好吃了。
  我差不多能感觉到两人的KISS声已经透过门传了进来,但这并没有肥妹的高跟鞋声响亮。我想我应该关上电脑午睡了。我能听见门“枝呀”一声开了,然后就是高跟鞋的逼近,然后,我沉沉睡去。
  
  两个小时的车程,五个徒弟一个师傅来到了道观湖,这时新洲边上的一个风景点,据说里面有一个鸟岛,还没有去过,所以借着学车的机会,师傅就带着我们来了一次。
  到了湖边,师傅和四个徒弟就跳到了水里游,剩下我一个旱鸭子坐在旁边看。这里已经是没有鸟的岛了,只有几只野鸭在湖里折腾着。湖很清亮,湖边的鹅卵石很光滑,我脱掉鞋在上面走着,据说这样可以对脚心起到按摩的作用,有益健康。
  走了没多久,我就被一块玻璃扎到了脚,于是才叹息道,霉运十年,早该注意的。湖边有人家,是租船的,我进去找人要点药上着。流年不顺,希望有人才好。
  一个老头正在屋里的一把椅子上坐着炒花生米,眼睛没有神,看上去腿好像不大好使,椅子边靠着两根拐杖。我对他说了我的来意,他就张大嘴巴叫他的女儿找了两块创可贴。
  她的脸很干净,怎么看都不象农村的女孩,她的头发不长,脑后一条短短的马尾辫上有根天蓝色的发带很特别,也许因为她整个人就是这个颜色的。
  6月15日的一天上午,我在道观湖遇到了悠悠,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她上身穿一件天蓝色的短袖,和她头上的发带一个颜色,下身穿着白色的七分裤,脚上是粉红色凉鞋。我也穿着凉鞋,但是我把它脱了下来,所以我扎了脚,这样我才遇见了她。她的父亲在屋里炒着花生米,炒完了以后,我找他买了两瓶啤酒,要了些花生米,坐在湖边吃。
  “花生米很好吃。”我看着她,吞下一粒没嚼烂的花生米。
  “大概你没吃早饭。”
  “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你!”
  “我可从没见过你。”
  “但是你真的看上去很眼熟。”
  她斜着眼睛看着我,里面水灵灵的,充满着鄙夷和不屑:“想追我?”
  我一愣,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却将头一歪,说:“不说算了!”然后甩着手蹦蹦跳跳地走了。
  我将吃完的碗还到屋里,悠悠正在扫地。她看了我一眼,说:“把碗放到桌子上就行了。”
  我照她的吩咐做了。
  “听你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
  “这些好像不是你该管的事情。”她没有看我,继续扫她的地。
  “哦,……我只是随便问问。”
  她似乎有些疲惫,流海从额头耷了下来,在她眼皮上晃悠着,我想她这种姿势一定很不舒服,于是过去拿住扫帚的柄。她似乎知道我要过来,松开手让到一边。我拿着扫帚帮她将地扫好。
  “垃圾扔到那边就好。”
  我照她的吩咐做了。扔垃圾的地方是屋后山坡下的一个坑。
  “以前这里死过一个人,就死在坑里面。”
  “哦,……好的。”
  “你不怕吗?”
  “为什么要怕?你是说以前死的,又不是现在,就算现在死一个人在里面,也没什么可怕的。”
  她将嘴一抿,说:“死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
  “或许是因为你并不知道死后会怎么样吧。但如果比活着更好呢?那倒不必要害怕了。”
  她用手扒了一下额前垂下的刘海,沉默了一阵,突然笑着说:“怎么突然说起这个来了,你不去找你的朋友们吗?”
  “我不会游泳。”
  “原来你也怕死!”
  “其实不是这样的……”
  她听蒋玲玲的故事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我,盯得我脸红,最后不得不把视线避开。这倒不是因为她的目光厉害,而是在她的目光里,我看到了一片蓝色,很深,看久了就会深陷进去,就像掉进了空荡荡的大海里,找不到任何支承点。
  在鸟岛的湖边小屋背后的那个死过人的坑旁,长着一大片很茂密的青草,这使我相信这里的确是死过人,因为听说死人葬身的地方,植物都生长得格外茂盛。有人说人死以后,灵魂会依附到某一个生命上,然后获得重生,但是这些毫无根据的推断,只能作为我闲暇的思想消遣。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彷徨在生死之间,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天上掉下的花盆砸个头破血流,或者在过马路的时候被车轮碾上,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我只是会在刮胡子的时候划破下巴,或是在吃饭的时候咬破舌头,亦或是在踢球的时候踢翻大拇指的指甲盖,但这些都不足以致命。我还是活了下来,而且活的不错,居然能在开着空调的办公室里坐着写小说。但是我的咖啡也会时常打翻在我的文件上,或者圆珠笔的滚珠突然掉下来,油墨弄到我的西服上,我的霉运十年,这些当然是少不了的,这段日子过了也就好了,我是这样想的。当然能碰到悠悠或许是上天都无法预料的事情,这种冲破常理的命运通常都会惊天动地。因此那天师傅和四个徒弟游到一半就被瓢泼大雨给浇了回来。我们站在雨里傻笑,悠悠的衣服湿透了,头发贴在脸上。我们从死人的灵魂那里往小屋跑,溅起的泥浆弄得她整条小腿上都是黑色的斑点,她头上蓝色的发带在雨中飘起,像大海上的风向标。

 

  我从我的办公桌上醒来已经是肥妹离开的一个小时之后,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外面的人都规规矩矩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我的办公桌上放着一束黄玫瑰,我能确信在睡觉以前这里是没有任何植物的。包装纸还没有拆,里面有一张粉红色的卡片,上面画着一只皮皮熊咧着嘴笑,后面还有一行字:晚上7点半,天空酒吧,不见不散。
  肥妹敲门后进来,对着我咧着嘴笑,和那只皮皮熊一样:“花好看吗?”
  “谁送的?”
  “你说呢?嘻……”
  “如果是你的话我立刻在三秒钟之内把这些全吃下去。”
  “包括这张卡片?”
  “如果我的胃口够好。”
  “我今天可约了我的新男朋友哦!这些花你就留着下顿再吃吧。嘻……”
  肥妹翘着屁股走了。我将花插了起来,空气顿时新鲜了不少。
  下午是开会的时间,会议很长,一直持续到下班。
  
  晚上7点20,我在天空酒吧的一张靠窗的桌子前坐下,10分钟之后,悠悠在我的对面坐下,盯着我的眼睛想问题。
  “你的眼睛里面有一个我。”她歪着头说。
  “哦,还有呢?”
  “你的另一只眼睛里还有一个我。”
  “好在我只有两只眼睛。”
  “嫌我烦吗?……”她用嘴将橙汁里面的吸管叼出来,放进我的杯子里,然后吸了一口heineken啤酒。
  “为什么会送黄玫瑰我?”
  “男生收到玫瑰很糗吗?”她抬头看着我,吸管含在嘴里,上下摆动着。
  “那倒不是。我还是有些意外。”我喝了口啤酒。
  “为什么一定是男生才能送花给女生?我愿意送就送呗!……这啤酒不错啊!再来一口……”
  “你今天要么很开心,要么,十分钟之后肯定哭出来。”
  “人还是糊涂一点好,太精明了就没意思了,你说呢?”
  “我给你叫一杯吧……”
  “不,我喜欢喝你的。”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棕色高领无袖衫,配一条深色短裙,头发烫过的,向外微翘着,眼睛经常会很不老实地四下扫动,就像超市门口的摄像机。
  我逮住她的目光,然后问:“你小时候是不是很晚才学会走路?”
  她扫了我一眼,然后咬着嘴唇看着我:“笑我笨是不是?”
  “不是的,听说小时候很会爬不怎么会走路的孩子,长大以后眼睛就很晶亮。”
  “是吗?听我妈妈说,我一两岁还不太会走路呢,经常摔交!……”
  我们的目光再次交汇在一起,但是这一次,她的头低了下去,用吸管在杯子里吹泡泡。
  坐在窗户旁边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看看外面,至少能从位置上感觉,自己不是被关在这个房子里面的。她应该也很喜欢这个位子,眼睛也转向了窗外。对面是一家烧烤店,楼上的3楼和5楼之间的灯是熄着的,因为我没有回家。每天烟熏火燎的日子并不好受,所以我喜欢在这里一直坐到打烊。这是上个月才养成的习惯,因为在上上个月我才搬到这里来,也就在上个月,我知道这附近只有这里有heineken啤酒卖。
  她示意要去一下洗手间,我递给她一包餐巾纸。这是我的习惯,无论去哪里,口袋里必备餐巾纸。这个习惯是从上高中的时候养成的。当时肠胃不好,经常上课的时候肚子疼。我胆子小,不敢告诉老师,就只有憋着,就这样常常凭意志和疼痛斗争,最终经常一堂课什么也没听进去。后来高考时,居然也闹起了肚子。那时正在考语文,考了没半个小时,正在做一道文言文的阅读理解,肚子就不听使唤了。幸好当时有先见之明,带了一包餐巾纸,我就举手申请上厕所。后来是监考老师陪着我去的,那天不知道吃过了什么东西,拉出来的都奇臭无比。那时候我是真佩服那位监考老师,我都被熏得不行了,他还能坚持不倒,我就想这人做得可真不容易。之后,我就天天带起了餐巾纸,反正有备无患。因为从此以后,我就进入了我的霉运十年,事事小心才是万全之策。
  窗户外面停着一辆深蓝色HONDA,从里面下来几个黑色体恤和黑色长裤的男人,有一个还戴着墨镜。我觉得这种人很傻,大晚上的还戴什么墨镜,就像别人不知道他是黑手党一样。墨镜掐掉了烟,走了进来,开始扫描整个酒吧,阵式有点像终结者第四集。我的手一抖,半杯啤酒倒在了桌上。裘千仞运用铁掌水上飘的功夫,马上给我换了一杯,他冲我笑了笑,我知道他已经习惯了。
  在终结者第四集结束后通常的广告时间,悠悠从洗手间里出来了。她好像洗过脸,面颊上还有些潮湿。
  “陪我去一个地方。”
  “好。”
  “不问去哪里?”
  “哪里都去。”
  
  江边的风很大,吹得身上的衣衫都鼓了起来。我将放在口袋里已经二十分钟的手抽出来,几张拾元的钞票也被一起带了出来,还没完全着地,就被吹得没影了。我能看见有几张被卷进了江里,另有几张在远处被几个孩子捡了起来,迅速地藏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你的确很倒霉。”
  “这是第五次了。”
  “第五次这样丢钱?”
  “不,你说我很倒霉已经是第五次了。”
  “你还数过的?我可不记得了。”
  “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
  “那你说,我都说了些什么话。”
  “比如,你说‘想追我?’这句话说过三次。”
  “好像只有一次。”
  “在梦里你对我说过两次。”
  “呵,……无聊……!”
  “没办法,职业习惯。”
  “无聊的职业!……喂,你能不能别总是以这种语气跟我说话啊?累不累啊你?”
  “呵,跟你学的。”
  “是吗?我可从来没这样说过话。”
  7月14日的晚上,我和悠悠在江边吹风吹到凌晨1点,看着对面的灯火一点点的消失,最后连耳边的声音也一点点的消失,只能听到江水涨退的声音。我将我的唇向她靠近,她却在触及的一刹那将唇角移开,然后用双手圈住我的脖子,吻着我的下巴、脖子和肩膀。
  “你不该爱上我……”
  她的唇很烫,运行过的地方,余温久久不散。我抱着她,和她深深地拥吻着,舌尖触及之处,犹如电源开关,令浑身滚烫,放上一壶自来水,也能烧起来。我们互相温暖着,她的双目紧闭,睫毛很长,盖在眼睑下,微微上翘,经常碰到我脸上痒痒的。
  她将手顺着我的背脊往下滑,然后在我的腰围停住了,然后紧紧地抱住,将脸贴在我的胸口上。我轻轻吻着她的额头。
  “但是我已经爱上你了……”
  江面上起了一层雾气,头发上湿湿的,能很清楚地感觉到,就像感觉到她的心跳一样。也许我是不该爱上她,但是这件事在我第一次去她家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她的家住在一家面包房的楼上,在登上楼梯的整个过程中,都能闻到面包的香味。
  她的家很小,但东西都很整齐地排放着。折起的沙发边有一张小床,旁边是一张书桌。她穿得很随便,一件简单的T-shirt,上面有几个英文单词“X-MAS”,T-shirt下面是条和她的身材不成比例的短裤,脚下穿着一双有点旧的人字拖鞋。看见我上来了,她有点窘态地扒着头发,但是上面的那条蓝色的发带却很明显地搭在头发里面。
  “这是我妈妈死前送给我的,现在我天天都戴着它。”她指了指发带对我说。我点了点头。房间里只有一把椅子,我坐在了上面。
  “喝点什么?”
  “随便吧。”
  她倒了杯雪碧给我:“这个不含咖啡因和色素,比较适合你!”
  我笑着接过。靠墙的书桌上放着一个相架,悠悠和一个小男孩很开心地搂在一起,两人脑袋上面是个女人,额头上有很轻的皱纹,但是很漂亮。男孩不大,看上去大概十一、二岁。
  “那是我弟弟,前年照的。”
  “罚了多少钱?”
  “没罚,因为是妈妈和我爸离婚以后,和另一个男人生的。”
  “那个人呢?”
  “我妈死了,他就不管弟弟了,只有我照顾他。”
  我喝了口雪碧,不是很冰,可能刚放进冰箱不久。
  “你们这样过已经多久了?”
  “妈妈死后,一年半以来,我们都是这样过的,没什么不好的。”她在沙发上坐下,看着桌上的相架。
  “你弟弟呢?上学去了?”
  “如果他能好好上学,你那天根本就不可能遇见我。”
  椅子在我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烂掉了,我坐到了地上,但是令人庆幸的是,那杯被我高举过头顶的雪碧没有撒出来半滴。
  她笑着扶我起来:“怪我没粘牢,没事吧?”
  我说:“没事,等会儿下楼再买一把。”
  “其实早该换掉的,一直没舍得扔。”
  “要不把现在的工作辞掉?我们公司可以请你,我可以跟我们老板说。”
  “其实我并不觉得现在的工作有什么不好,有时候小费会很多,再说,我这样的学历,人又没什么本事,还能做什么呢?”
  “那里很复杂,你会吃亏的……”
  “我会懂得保护自己的,但是我真的不能离开……就当为了我弟弟。”
  7月12日,我知道了天空酒吧是虎头杜昌的地盘,也知道了悠悠的弟弟因为削掉了虎头杜昌的堂弟的一只耳朵而进了少管所,也知道了悠悠和他之间的关系。
  虎头杜昌在武昌黑道小有名气,早年是因为飞车而名噪一时。每个星期凌晨2点以后,东湖沿岸就成了飞车帮的赛道,有时会移到汉口的沿江大道,或是解放大道,那是为了和汉口黑帮一较高下。技术好的幸存了下来,运气差的则是葬身湖底喂鱼喂虾。虎头杜昌是少数几个能经历百场比赛而能存活下来而不缺胳膊断腿的好手,他也理所当然地当上了地头上的老大。5年前的一个夏天,汉口解放大道青年路靠南第5个高架桥墩前曾放过很多花圈,那是为了纪念武汉飞车界的第一高手。他死后,取而代之的就是虎头杜昌。
  虎头杜昌的传奇故事我并不感兴趣,所以当悠悠一口气说完的时候,我已经喝光了两杯雪碧。
  “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她最后说了一句话,“弟弟没想到自己冲动的代价不仅是没有能洗清自己的债,反而添下了一笔永远也还不清的债。”
  她看着我的眼睛,幽幽地问:“你还会追我吗?”
  “除非我死掉。”
  “但是死掉的也许并不是你。”
  “你是说……”
  “要你的朋友小心。”
  
  三天以后,我在医院的病床上见到了于文斌,身子被白纱布包得像个粽子。我才知道原来什么人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可没出卖你。”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
  “兄弟还说什么说!出院以后好好慰劳我就行了!”
  “看你以后还做不做风流浪子!哈哈……”
  “如果她看上了我,再死一次也值得了!”
  “看来你是没机会死了,哈哈……”
  “但是作为朋友,我还是要提醒你,下一个就是你。”
  白色的窗帘将阳光都挡到了它们该去的地方,然后挤出几滴残留的养分留给我的眼睛。我想我应该带她离开这里,就像我的小说里的情节一样。
  
  我在大海边上遇到了近乎完美的她,由于诸多因素,我们选择了一起去到一个没有人能找到我们的地方,当然,还要带上克林顿,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大家都需要改名换姓,克林顿的名字我已经想好了,就叫布莱尔,我看得出它很喜欢。于文斌不能走,他还在医院里躺着。他被揍了,凶手是她的男朋友。我不是她的男朋友,但是我要带她走。我想变成一个拥有武功的英雄,临走前先教训一下那个狂妄的家伙,这样会显得潇洒。后来我取消了这个计划,最终决定做回一个平凡的人。我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就像选择啤酒一样。1664我已经不喝了,自从尝过了heineken,喜欢那种感觉,所以我决定带着她一起走。
  结局是我和她永远在一起了,很幸福的生活,很圆满的结局,和大多数人向往的一样。我将初稿从头到尾审核了一番,觉得很满意。然后肥妹和小杨也抢着看了,接着就是小朱和小田。大家都很开心,人人都说写得好。直到他们离开后,我才默默将发到邮箱中准备投稿的附件删除了,电脑中仍然还保留着备份。因为故事还没有结束,故事远没有想像中那么简单。
  小朱和小田现在两个人之中要走一个了,这是董事会的决定,因为他们造成了公司内部很坏的影响。为了爱情,这两个人准备私奔,双双递交了辞职信。
  离开的那天晚上,我们在天空酒吧喝到了深夜,悠悠没有上班,我想她应该在进行她的约会。酒吧里的灯光很昏暗,我几乎睁不开眼睛,似乎有人使劲在把我的眼皮往下扯,旁边的人也很喧闹,以前从来没有觉得过,大家看我的眼神也有些异样,好像我脸上有虫子在爬。我喝的并不多,没有平时的一半,但是洒掉的酒却一滴也没有,这是很令人意外的事情。
  小朱和小田的脸贴在一起,直到被送下车。他们醉得不轻,只能被搀扶进门。这里是他们共同的住所,交了两个月的房租了,屋里很乱,光线很弱。将他们两个扔到床上就算我的任务完成了。
  我回到家,楼下的烧烤店还在营业,从窗子看出去,很容易让人误解楼下失火,这也是令我担心的原因。如果哪天楼下真的失火了,或许我还认为楼下照常营业。窗子的木框上有一层黑腻的油渍,玻璃已经变成了焦黄色,正好和对面的路灯协调一致。我倒在床上就睡着了,就算楼下真的失火了,可能从火堆里捞出来的那个黑焦的人形还是穿着一双烧焦了的皮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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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天已蓝 引用 删除 澍沨   /   2006-05-03 19:30:30
[自评]


    近段时间过的不是很爽,心情也一直不好.很多事情都不顺,包括学业上的,交际处世方面的,每天都过的很无聊.我一向对生活很有计划,总是把诸多事情盘算得清清楚楚,为了不走弯路.但是无论我多么的细心,总还是有疏漏的时候,而事实也总像儿戏一样同我过不去. 

    没有什么交心的人说话,很多事情只能在心里骂一下.这样的日子很无聊.所以,我想写点东西,表达我这种郁闷的心境.在写这篇文章以前,我看了村上春树的<好风长吟>,基本是模仿着他的风格,也加了一些我自己的东西在里面.写文章的时候,总是有人打搅,本来有很好的灵感,正准备哗哗直写的时候,总是有人来访,然后就像糍粑屁股一样粘着不走.这样好好的灵感都所剩无几了.

    我有很多想写的,关于感情,关于生活,关于社会,却总喜欢将一切想要表达的东西浓缩在一篇小说里,就像我对很多事物都有完美的要求.但是很多都是太理想化,太感性化了,生活有时候就是故意跟自己过不去.好像主人公的酶运十年一样.其实这些东西,只不过是生活中所必要的调料一样,看的过重了,只能跟自己过不去,看淡一些,其实对生活并没有什么影响.所以主人公想让自己能更向一个局外人,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但是其实他是在自己骗自己,当季悠悠出现以后,他发现自己的习惯其实是改不了的.而小朱和小田是现实的代表,他们能做的事,主人公做不了,只能写成故事让自己和别人欣赏.所以,他不能接受肥妹,就像将自己锁在自己的框框里面一样,对肥妹的偏见,也是这个人的劣根性所在.主人公在自己的幻想中虚假地生活着,季悠悠还是离开了他,这是他不敢相信和接受的事实,因为季悠悠在他的心目中是一个完全完美的形象,他宁可将所有的一切全部藏在心里.

    我承认,文章的后面一部分写的不太好,部分细节也处理得不太恰当,这是因为整篇文章我是分了三个晚上写成的,经常写到凌晨3点,当时人都是恍惚的,不知道都写了些什么.但是我不愿意修改,或者以后会,但是现在暂时不会,我喜欢这种朦胧的感觉,这种在半睡半醒之间的感觉,或许这样的感情才是最真实的吧.

    整篇文章都是我想象的,没有别人的故事.我不愿意写那些大多数读者喜欢看的那种复杂紧凑扣人心弦的情节,因为类似的东西不是生活,生活多数就是这样看似平淡无味,却蕴藏着很多哲理,值得深琐和回味的.所以我喜欢用简单的笔调写很简单的情节,可能功底不够,不能尽善尽美,但是却是在写我真正想写的东西.

    前段时间,由于没有刻意去讨好一个法语说得不错的人,结果让他在背后黑了我一刀,让我现在都没有能工作,他的回答是我不积极.我有时候的确很难适应这个社会,抛不开自己做人的准则,彷徨自己是对或是错.于是在这种背景下我写了这篇小说.我只想将这种人,这种心情吐露出来,并不在乎别人是否认同.

    很多人喜欢的小说我不喜欢,我喜欢特别,喜欢与众不同,也在尝试着追求这种风格.可能我就是这样一类人,不懂得改变,不懂得去适应这个社会.也许,我写的就是我自己本身.   (2003年5月11日)
回首天已蓝 引用 删除 澍沨   /   2006-05-03 19:29:25
  “真的是你干的?”
  “我只是替悠悠教训一下他,我相信换了是你,也会这么做的。”
  “他是也喜欢她,但是这有错吗?”
  “错不在这里,而在于那晚他图谋不轨,我已经提醒过他,可是他却嫁祸于你,之后还乘机试图就范,所以他该受点罪。”
  “我不相信!”
  “你不敢相信的事多了!那晚上你喝醉了,他试图对悠悠不规矩,但是他一听到风声说我要来砍他,就把悠悠带到了你的房间。后来你还很规矩,我就没对你怎么样。你真算幸运,凡是对悠悠不规矩的人,不是少了胳膊就是断了腿。”
  “悠悠做这些,还不是你逼的!”
  “呵呵……我逼她?她这样跟你说的吗?我可不敢逼她,她比我凶多了!她是因为小时候的那件事,憎恨所有的男人,她知道我爱他,就一定会帮她教训那些对她起色心的男人。于是,她经常背着我跟一些男人带出去开房,然后再放消息给我知道,让我去教训那些色鬼。她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年,你以为她真那么单纯吗?”
  “你别以为说这些我就会忘记她,是她临死前告诉你这么对我说的吗?”
  虎头杜昌没有说话,眼睛藏在墨镜背后,我无从知道他的眼神中是失望还是恐慌,但他没等我继续猜测,只是笑了笑说:“不过不管你相信也好,不信也好,我只告诉你,很多事不能光靠想像,就连亲眼见到的或着亲耳听到的都有可能是虚假的东西,所以,你也可以怀疑我对你说的这些话的真实性,一切在于判断。OK?”
  “我现在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请你告诉我悠悠现在究竟怎么了?她在哪儿?”
  “我可以告诉你她已经死了,也可以告诉你她没死,一切在于你。如果你认为她已经死了,那她的确是死了,如果你认为没有,就去找她,因为她没死,或许能找到。”
  虎头杜昌的确只坐了一会儿就走了,扔下我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床上。我没有从他的嘴里得出任何的线索,一切只能等到我的头不再发晕才能继续进行。
  我去看望了于文斌,他还住在医院里,病情没有丝毫好转。在那里,他称我为兄弟。或许是受到虎头杜昌的影响,我总觉得于文斌的话经常会前后矛盾,他看我的眼神也有些异样。我没有在那里呆很久,只是慰问了几句。我没有把虎头杜昌的话说给他听,因为我知道这样毫无用处。
  在郊外的公路上漫无目的地开着车,意识将我强制带到了道观湖的鸟岛。湖边的小屋还在,但是里面空无一人。没有人知道老头去了哪里,家里的东西都没有动过。翻开床板,下面的箱子不见了,其他的东西都还原封不动地放着,包括桌上的药,只有两盒开过封,里面还剩着几粒。
  
  悠悠离开我已经有两年了。
  我的小说被某出版商看中,出版以后创造了很高的销量。结局没有改,还是最先开始设计的情节。我和她经过种种波折,最后终于走到了一起,还有我们的布莱尔——对了,现在它不叫克林顿了——我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大团圆结局。
  后来我又把这部小说稍加改动,变成了悲剧结局,她最后死去,离开了我和布莱尔,在她临死以前,我一直握着她的手,我们说了很多话,难舍难分,随后她死在了我怀里,墙壁上写着血书:你忘了我吧……
  我和克林顿生活在一起——我把它的名字改了回来,为了纪念她——没有再爱上别人。结局很凄惨,肥妹看得落泪了。我把前一部叫做“阳光篇”,后一部叫做“梦雨篇”,小说取名为《双面天使》。结果“梦雨篇”超过了“阳光篇”一半的销量。
  说来奇怪,自从悠悠离开我以后,一切都变得异常的平静,我再也没有碰翻水杯,也没有将墨水洒到西服上,更没有从口袋里掉过钱,好像我的霉运十年已经提早过去了。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什么霉运十年吧,就像虎头杜昌说的那样,一切在于我的判断能力。我涂满果酱的面包也经常掉到地上,但是总是涂了果酱的那一面朝上;我经过宿舍楼的时候,上面有时候也会泼水下来,但是奇怪的是,从来都不会泼到我的头上;我开始经常在街上捡东西,有时候是手表,有时候是钱包,更有一次是一张被揉成一团的没有过期的彩票,被我捡到去兑了100万的大奖。每当我走运的时候,我似乎总感觉悠悠就在远处偷偷地看着我,因为每当我走运的时候,我都能依稀看见远处飘动着一段天蓝色的发带。以前曾做过一个游戏,举了红、橙、黄、绿、青、蓝、紫加上黑、白一共9种颜色,问在自己心中最爱的女孩是什么颜色,绝大多数的人都选择了蓝色。或许是这个原因,我才能时常看到她。
  我相信我还能见到她,因为在我的心里,她一定没有死,我能感觉她就在我的身边存在着。所以我每天还是必去天空酒吧,坐在吧台上一边喝酒一边和邱建仁聊到打烊。酒吧里的灯光很昏暗,这是我慢慢才发现的问题,可能是因为悠悠有两年从这里消失了的缘故。虎头杜昌也没有出现,现在这里不再是他的场子,有人说他赛车撞断了腿,在沿江大道的防洪纪念碑下的台阶上,有时候还可以找得到他当时留下的血迹。听说他和他的摩托都是飞上去的,当时场面很惨。也有人说,后来有一个穿天蓝色连衣裙,头上系天蓝色发带的很漂亮的女孩将他扶走了,他们说她经常陪伴在他身边。坐在天空酒吧就有这样的好处,可以听到很多这样或者那样的传闻,我只是喝着我的酒,另一种酒而已。
  我好一段时间都没有再喝heineken了,很奇怪我会突然讨厌那种蕴藏的苦味。我改喝了一种叫做hoegaarden的白啤,它没有heineken那样重,喝起来很软,很享受。我喜欢那种酒精在水中漂浮的感觉,像是大海中漂浮的风帆,在海与天空两个蓝色的世界之间沉浮。在海与天的交界处,天却是那样白,海是那样蓝。我寻找那样一个地方,只有一条笔直的线,分隔着我的两个世界,却令它们如此的接近,触手可及。但我知道,在那天边的尽头,的确隐藏着我要去的地方,只不过那里和我的身体所触及的地方一样,也是心连着海,海连着天的。最后我漂到了地球的某一个角落,找到了我所爱的她。

(全文完)
回首天已蓝 引用 删除 澍沨   /   2006-05-03 19:28:57
  我等着她把话说完,然后抬头看着我:“现在你知道了事情的全部,我是这样一个女孩,你还会爱我吗?”
  “答案我已经告诉过你,除非我死掉……”
  她用手轻轻按住我的嘴,然后将唇靠了上来。她的舌尖很滑,钻进了我全身的每一个细胞,然后在深处熔化掉,最后扩散开来。
  7月15日的下午,虎头杜昌的HONDA追上了我的富康,然后和悠悠在车后激烈地争吵着,此前我们刚刚在车上热吻了20分钟,因为当时车载音响刚刚放过了5首歌。我没有听清他们争吵的内容,因为当时天气非常的燥热,太阳晒得方向盘都是滚烫的,阳光射在我的车窗上,使我的眼睛无法睁开。我觉得我的大脑开始蒸发了,如果不是有天灵盖,也许就会像我的引擎盖下的水箱一样,里面的液体全部沸腾了起来。
  虎头杜昌最后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戴上墨镜,开着HONDA走了。悠悠坐进副驾驶室,笑着告诉我,一切搞定。
  刺眼的阳光已经被一大片白云遮盖住,富康也从滠口开到了汉口。一切都在平静中度过,但我知道,总有一天,虎头杜昌会来找我。
  
  悠悠从我的浴室里出来的时候,穿着我的白色T-shirt,T-shirt并不合身,盖住了屁股,不知道里面有没有穿内裤,但这样更显得她修长的腿轮廓清晰。
  她的身上有一种很刺鼻的香味,她告诉我,这是一种专门擦腿的香膏,擦了以后,腿会变得又直又光滑。我实话,我不太喜欢这种味道,如果香味更淡一点,或许我的性欲会更强。
  窗外的油烟还在烧着,楼下酒瓶碰撞的声音还清晰可见,对面的路灯也很清晰地印在了我的窗子上,因为房里的灯已经熄灭了。
  她做爱的手法很熟练,不停地更换着姿势,每当欲望快到顶点的时候,她都会准时地停了下来,好像已经很熟悉男性的生理结构。她的身体很软,很滑,也很烫,贴在我的身体上,柔若无骨,好像在我身上糊上了一层滚烫的沥青,由于还未干,随着我身体的曲线而滚动着。
  楼下的烧烤店好像很早就关了门,油烟已经没有再升起了,但我们还在继续。我们像两块橡皮泥一样贴在一起,相互缠绕着,搅拌着,变幻着,就连空气也随着我们躯体的搅动而浮动着,气温时而升高,时而降低,空气时而充足,时而稀薄。我好像躺在一叶孤帆上,在大海的浪尖上漂浮着,不时会被浪头埋进海里,然后浮出海面,脸上沾满了带着咸味的水滴。
  “我早就要你不要爱上我,可你就是不听……”
  “我不相信命运。”
  “你会后悔的……”
  “那就只当我死过了一回……”
  “我不要你死……宁可死的那个人是我……”
  “那我们就一起死……”
  “我们谁也不要死,好好的活着。”
  7月15日的晚上到7月18日的晚上,悠悠一直住在这里,每天进屋,我都能闻到她深深的体味,那种浓到心底的味道。早上醒来,她都会给我端上热腾腾的牛奶,还有我最爱吃的油条。夏天的武汉,火炉般的季节,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开始依恋空调房里的温暖。
  “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去那种地方上班了。”悠悠把脚翘在我的肩膀上笑着说。
  “真的?”我抓住她的脚脖子,将它挪开。
  她从床上坐起来,拉着我的手说:“我要和你在一起。”
  我们真的在一起了,像梦一样。
  
  但是一切都在那天下午破碎了,和我家浴室的那面镜子一样。我家门口围着很多人,我挤了很久才挤进去,然后拿出身份证才得以进门。我家里很乱,到处是血,还有很多被警察撒上的很亮的白色粉末。我进到浴室,然后看到了在地上那滩留了两个小时的血迹,和白色的墙壁上的血书:你忘了我吧……
  “她的人呢!”
  “已经送走了。”
  “怎么会这样?”
  “隔壁的太太看见有血从你的家里流出来,就报警了,她被抬了出去,真是可怜,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自杀……是不是因为你?……”
  “你给我住嘴!她现在在哪家医院?”
  “我怎么知道?你这么凶干什么?”
  我发疯似地冲了出去,然后左脚踩到右脚松散的鞋带上摔了出去,滚下了楼梯,醒来的时候是在一家医院的病床上。
  旁边挂着输液瓶的大铁架子上夹着一大叠单子,上面记着一大堆杂七杂八的费用,我懒得看这些东西,只注意到旁边坐着一个人。我一醒来就觉得这个人很奇怪,因为他一直戴着一副墨镜。
  “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应该问:‘我怎么会在这里’。”虎头杜昌并没有摘下眼镜。
  “这些我并不关心。”
  “我坐一会儿就走。”
  “这些我也不关心。”
  “我知道你现在关心什么。”
  “那你快告诉我!”
  “我也不知道。”
  “她究竟怎么了!那天你到底跟她说了些什么?!”
  “我逼她离开你,否则就动她的弟弟,她要我给她三天时间,我同意了,就这么简单。”
  “她是被你逼死的!”
  “你也有责任!你明知她是我的人,还要泡她?”
  “她爱的人是我!”
  “呵呵,也许是吧,很多人都这么说,但是,或许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最了解她……”
  “你把话说清楚!”
  “激动对你的病情没有好处。我是觉得你是真正爱她的人,而且也算是个正人君子,所以才没对付你,而且今天还来看你,已经给足了你面子。但是至于她是不是真的爱你,我看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你告诉我,她是不是已经……死了?”
  “先顾着你自己吧!有的时候,亲耳听到的东西不一定就是事实。”
  “什么意思?”
  “比如说你的那位好朋友。”
  我试着从床上坐起来,虽然缠着纱布的头还隐隐作痛。
  “你是说于文斌?”
  “对于这种小人,让他躺三个月的医院算是便宜他了!”
回首天已蓝 引用 删除 澍沨   /   2006-05-03 19:28:14
  “来点茶吗?当地特产的。”
  “尝尝,还有花生米。”
  茶飘着一股清香被端上来,除了大部分沉到底部的叶子,水面上还漂浮着零散的几片,水色呈淡绿,像长满青藻的湖水。我微抿一口,一股清爽直灌丹田,暑气顿时消减了不少。
  悠悠冲我笑着,然后挑了几颗大个儿的花生米扔到嘴里。
  “我已经把屋子都打扫过了。药都放在桌子上的盒子里,记得定时吃。床下的箱子里有两万块钱,省着点花。坏掉的灯泡我都换掉了,袜子也给你买了新的,被子上的破洞也缝好了。其他的事可以叫隔壁的小王,我已经都跟他吩咐好了,有事也有个照应。……”
  老头目光呆滞地坐在床边,双手放在膝盖上,两条小腿从床沿垂下来,没有穿袜子。
  “年纪大了,他有时候就会这个样子,过一会儿就好了。”
  “哦……”我吃着花生米。悠悠的父亲的确有点不行了,脖子几乎撑不住脑袋。
  她将父亲扶到床里躺下,然后四下看了看,说:“我走了,好好照顾自己。”
  老头眼眶里涌出了泪水,顺着眼角滴在床单上,嘴唇发着颤,半天才挤出几个字:“你要走了?……”
  她没有回答,只是问我:“吃完了吗?没有的话带到车上吃。”
  “就完了,等一会儿……”我三口两口喝完茶,嘴里塞满了茶叶。
  “好好休息,老爸……再见吧!”
  悠悠一路上没怎么说话,我也没有问她。第一次开着自己的车到了郊区,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毕竟刚拿到驾照没几天。太紧张了也是对安全无益的,于是我打开了车载音响。
  直到车快开到滠口,悠悠突然说:“为什么不跟我说话?”
  “没想好说什么。”
  “我是不是很没用?”
  “看不出来。其实你很坚强。”
  “我总是很难去恨甚至去忘记一个人。”
  “我并不觉得这是你的弱点。”
  “但是面对这个生下我的男人,我总是无法下狠心。有时候,我经常从梦里惊醒,抱着被子哭,我怪我自己为什么会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老爸。我几次都想杀了他,但是每次看到他那副模样,却又下不了手……”
  我从倒视镜里看着她,她的眼睛红红的。
  “有一件事情,应该让你知道。”她咬了咬嘴唇,继续说,“10岁以前,一切都很平静,我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我的老妈、老爸。我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每天上学放学,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晚饭。但是我10岁那年,老爸将我老妈赶了出去,我被法院判给了男方。离婚以后,那个男人开始放纵自己,每天出去赌,输光了就一身酒气回来摔东西,家里的东西几乎被他摔光了。但是无论他怎么发疯,却从来不打我。但是我看错了他。直到我12岁那年,我正在洗澡,那个畜生醉醺醺地冲了进来,看到我发育成熟的身体,居然兽性大发,将我按在浴室里糟蹋了……”
  车子一个急刹停在了路边,我递给她一包餐巾纸。她扑倒在我怀里,我不住抚摩着她的头发,任她将水分向我的衣襟上扩散开,贴在我的心上,湿湿的,冷冷的。
  “我很怕,不敢回家。那个畜生也再没有碰过我,不住向我解释那天是因为酒醉乱性,但是我无法再面对这样一个畜生。之后,他每个月都会寄钱到我的学校,但是我根本没心情学习,我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在那里,我认识了很多黑道的人,他们和我一样,都有着惨痛的家庭遭遇,我们开始有很多话题,我也开始觉得找到了温暖。
  “在社会上混的那几年,我简直不知道自己都在做些什么,成天跟着那些哥们儿姐们儿蹦迪、飚车,生活在我的手中挥霍着,直到有一年,我遇到了虎头杜昌。
  “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对我好的男人,为了我,他曾经连人带车摔在晴川阁下皮开肉绽。有一段时间,我是真的爱他,期待着能和他一起过着余下的日子,但是每次看着他鲜血淋淋地回来,我都会胆战心惊好多天不能平静。那种生活,我真的受够了……
  “老妈后来嫁了人,其实当时肚里已经有了前夫的儿子,就是我弟弟。那个人后来知道了儿子不是他的,开始对老妈和弟弟不好了。终于有一天,老妈突然在家里抽着筋,口吐白沫。看了很多家医院都看不好,后来老妈的病越来越严重,从一个星期发一次病,到最后一天发好几次。每次发病,那个人都使劲掐她的人中,直到她缓过劲来。最后有一天,她就坐在椅子上,抽着筋死过去了,人中都被掐出了血。
  “老妈死后,那个人也消失了,弟弟只有由我来照顾。他从小就调皮,加上受到杜昌那帮人的影响,几乎没怎么上学。可以说他弄成现在这个样子,是我间接造成的,为了他,我不能再和杜昌在一起。
  “弟弟出事以后,我也和杜昌分了手。因为这件事,杜昌恨我到了极点。我必须在天空酒吧做下去,因为如果我不陪他的客人喝酒,弟弟也许根本不可能活着出少管所。
  “直到去年,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又遇到了那个男人,他由于在工地里出了事故,从楼上摔了下来,把腿摔断了,而且还有一点轻微的帕金斯症。见到他这样,我的心就软了,无论他对我做过些什么,他终究是我老爸……但是,我还是无法面对他,也许只有今天这样做,我才会觉得好过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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