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动态
以下的国家动态与我的上报国务院的方案对照读者可以知道国家正在改革中国邮政电信互联网的非保密部分。
北 京 李 高
2005年11月11日
国家动态(1)国家邮政局的改革中的一项
国内外报道中国邮政改革设立中国国家邮政总局做为国家的行政管理机构,下设传统邮政总公司,邮政金融业务公司,另一个机构保密,这个保密的机构设置可以从我的方案中看到。
国家动态(2) 通信网络专家云集湖南 共论下一代网发展前景——分组、宽带、融合化网络成为大势所趋
9月13日至9月14日,中国通信学会信息通信网络技术委员会2005年年会在湖南举行。会议期间,来自各学术研究机构、运营商、设备制造商以及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就网络融合、互联网技术、NGN软交换、网络演进、城域网、前瞻性网络技术等6个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会议气氛热烈,专家学者各抒己见,对通信网的演进方向、理论知识、技术细节等作了发言,反映出当今日新月异的通信技术的发展,并对未来通信网络技术的发展趋势进行了描绘。交换技术变革进入实质阶段电话网从发明到现在一直延续着电路交换的方式。在上世纪末兴起的IP网以无连接的通信方式给人们带来突破。语音业务是运营商的主要收入来源,不能完全无连接。在两种情况的驱动下,出现了以软交换为核心的网络。它在兼顾现有电话网的情况下又试图把传统的电路交换网转变为分组交换网络。以软交换为核心的网络的出现,在保持原有话音业务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话路的分组传送,大幅降低了运行和维护成本,从而使软交换技术成为交换网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在业务需求是市场主导的今天,软交换自身能开展一些新业务这一优势更使得人们对它趋之若鹜。据专家介绍,在中国,经过三年多的试验和规模试商用,软交换在技术上已经基本成熟,快速提供业务能力得到体现,建网成本也与传统交换机相当。在此情况下,中国电信也将在三年内停止大规模建设电路交换机。 会上,专家也指出虽然软交换能使IP网和电话网上的语音业务实现互通,但是,对于视频业务的融合,软交换却不可能真正实现。在这一点上,IMS可能会做得相对好一些。软交换被专家们称作NGN的初级阶段,它在实现过程中把有线和无线分开了;而IMS作为目标架构,能有效地将有线和无线融合,从而在包括视频等内容的多媒体业务提供方面弥补软交换的不足。那么,到底是上软交换还是上IMS呢?与会的专家指出软交换和IMS其实是基于同一事务的两个不同阶段,在中近期,它们将以互通的方式长期共存。从长远的角度来看,IMS将融合软交换,成为统一融合的平台。总体来说,PSTN是发展的基础,软交换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重要阶段,IMS是最终的目标架构,它们将在一定时期内共存。接入网宽带化向纵深推进纵观整个年会,我们不难发现,接入网宽带化已经成为整个电信行业无论是从有线还是无线方面来说的一个趋势,正在成为推动网络转型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VoIP、IPTV、视频会议、VOD等宽带业务的不断涌现,造成了带宽急剧消耗和网络拥挤等问题,于是在接入网方面,宽带化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据与会专家介绍,现在为了解决宽带接入的问题,人们提出了很多方案,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增加互连带宽;改变网络流量结构,减轻主干网的瓶颈;应用QoS机制,保证部分应用的服务质量;采用IPMulticast组播技术等。相比之下,IP组播技术具备网络主干带宽不需要和用户数量的增长成正比的特点,可以有效控制主干网成本,成为运营商的首选技术。而将组播技术和QoS机制相结合,将会更好地满足新业务的需求。对于在宽带接入网中的IPTV来说,大家都非常关注。IPTV呼唤的高带宽可以说是电信网络转型的一个契机。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宽带用户迅速膨胀,但许多地区在投入巨资建成宽带城域网后,却没有收获很高的宽带用户接入率。IPTV在挖掘新的用户增长方式和业务量增长方式等方面给电信运营商们带来了一些欣慰,它正在成为电信运营商撬动宽带市场的新力量。在无线方面,专家们对WiMAX和3G增强型技术等作了介绍。他们指出,目前,移动业务在由窄带和话音业务为主向第三代网络演进的大背景下,雨后春笋般涌现出很多宽带无线接入技术,WiMAX等具有代表性的无线接入技术正以其极高的带宽和优异的IP业务支持能力获得全球的瞩目。在宽带化等大背景下,各式各样的新型业务也成为大会关注的一个话题。在业务快速提出、质量保证和商业模式等方面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进行了有意义的交流和探讨。固定移动融合在各个层面展开在本次大会上,固网与移动网的融合(FMC)依然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大家从网络融合的核心网络研究、演进策略、运营商的应对策略以及它的发展趋势等方面详尽地阐述了固定移动网络的融合。从用户角度讲,FMC的目的是使用户通过不同的接入网络,享受相同的服务。但是FMC并不意味着网络的物理融合,它主要体现在用户订阅的业务与接入点和终端无关。网络的融合发生在网络的不同层面上,专家指出主要表现在电路域融合、分组域融合和IMS域融合等几个方面。在电路域方面,主要是指控制层面、传送层面的融合。专家认为,虽然固定软交换网络、移动网络的电路域均实现了分层的网络架构、控制与承载分离、各功能实体之间采用了完全开放的标准接口,这些将有助于网络的互通。但是它仍然有很多问题要解决,比如各网在呼叫控制信令上存在差异、语音编解码转换功能在网络中的位置问题、用户识别和认证如何统一的问题以及移动性管理等。分组域主要体现在传送层面上,而数据业务的无缝切换会是大家面临的主要问题,融合后的分组域网应能支持IMS业务的无缝接入。其中移动IP将会是一个可行的技术,IMS域的融合则将以控制层面为主,它面临的问题集中在用户识别、安全、QoS、媒体格式、网络结构和接入无关性等方面,其中后两者是比较关键的问题。在中国可能将发放3G牌照的现在,运营商更是密切关注着固定网和移动网的融合,他们希望在统一的核心网络上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综合业务,降低网络复杂度和运维成本。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在技术、标准、产品等方面不断成熟,这个过程将充满了机遇和挑战。为期两天的会议,专家学者们讨论和交流的议题涵盖了当今电信网络向下一代网络发展的前沿技术和发展动向。会议构建了一个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为电信行业的发展在各部门之间搭起了互通之桥,在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技术的进步。
(钟凌江 人民邮电报)
国家动态(3)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谈电信立法
2005年10月11日 19:01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日前,在纪念《电信条例》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一方面肯定了五年来《电信条例》保障电信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表示,为了贯彻中央关于信息化发展的要求,电信立法要加快速度。要积极总结《电信条例》颁布实施五年来的经验,加快电信立法的进程,使电信立法再上一个新台阶。
对于如何进一步搞好电信立法,张穹谈了六点看法:
——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电信立法追求的目标。
生产力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电信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发展迅猛,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涌现,给社会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电信立法要勇于破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因素,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要通过立法解决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问题。要突破通信、广播、数据之间的界限。这种人为分割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不适应发展的需要。我们在制度设计上要为生产力发展创造条件。
一方面,在立法中要坚持“技术中立”的原则,为技术创新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回顾电信发展的历史,可以清醒地看到,在电信领域新技术、新业务的不断涌现是电信业发展的显著特征。这些新技术、新业务不仅促进了电信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繁荣。不断创新是电信业持续发展的生命力,也是各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因此,电信立法在规定市场准入、电信标准等具体法律制度时,要为技术发展和创新留有余地,要放松对新技术和新业务准入的限制,要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标准。
另一方面,要打破人为分割,逐步实现“三网融合”。“三网”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从技术上来讲不存在障碍,从现实必要性上来讲也不存在争议。“三网融合”从广义上讲包括上述“三网”的技术融合、业务融合、行业融合、终端融合、传输网络融合乃至运营监管的融合。实现广义的“三网融合”还需要走很长的路,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可以先易后难。目前可以先从实现业务融合做起,逐步实现管理体制融合。电信法要为业务融合创造条件,改变电信业务和广播电视业务互不准入的状况。
——既要认真总结《电信条例》实施五年来的经验,也要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制订电信法时,在总结《电信条例》实施五年来经验的基础上,也要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打破垄断,鼓励竞争,要在市场准入、资费管制、互联互通、市场秩序监管等具体制度的设计上体现打破垄断、鼓励竞争的原则。当然,打破垄断、鼓励竞争是依法放松管制,促进竞争,是公平有序的竞争,而不是恶性竞争。竞争的最终目的是有利于保护广大用户的利益,有利于电信业的全面发展。
——依法加强管理,保证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电信条例》用很大的篇幅规定了互联互通的要求,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实践中,破坏互联互通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通信的畅通和正常的竞争秩序。为此,在制订电信法时要加大对互联互通的管理力度。
——放松资费管制,为竞争创造条件。《电信条例》对基础电信业务资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对增值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这一管理模式是适合刚刚引入竞争机制的我国电信市场的。但是,经过五年的发展,这一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电信事业发展的新需要。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我们认为我国电信市场进一步放开竞争的环境和条件已经具备。因此,在电信法中应当进一步研究放松管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问题,要研究电信资费“上限管理”的做法。
——加强电信资源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电信条例》对电信资源和电信建设作了专门规定。电信法应当在认真总结五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中央关于建立节约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科学配置、有效利用的原则,建立电信资源管理的具体法律制度。要清醒地认识到电信资源是有限的资源。为了实现电信业的持续发展,既要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也要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要鼓励企业根据技术可行、有效利用、节约资源的原则,实现电信设施的共有、共建。要鼓励企业将空余的电信资源提供给其他的电信经营者使用。为了保证资源的有效利用,电信资源管理应当继续坚持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使用要求的,国家可以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分配的资源。在分配资源时,应当尽可能地通过市场机制,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分配,提高资源分配的效率和透明度。
——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电信立法要按照中央关于“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电信法除继续坚持《电信条例》规定的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外,还要针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有关法律制度。
张穹表示,《电信条例》颁布实施五年来,不仅对电信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电信立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电信法可以站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我国电信业未来的发展。
(韩永军 人民邮电报)
国家动态(4)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黄菊等出席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年)》。
温家宝指出,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重要力量。制定和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是顺应世界信息化发展潮流的重要部署,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新阶段任务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站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不断把我国信息化提高到新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黄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永康、郭伯雄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我国信息化发展战略,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坚持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军事等领域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国家信息化水平,走中国特色的信息化道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会议强调,在制定和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要着力解决好以下问题。(一)坚持服务现代化建设全局,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紧紧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紧紧围绕提高治国理政能力,推行电子政务;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推进国防和军事信息化;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信息化。(二)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努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三)加快深化改革步伐,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信息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国家宏观引导和调控,促进信息化健康发展。(四)夯实信息化基础,增强发展能力和服务功能。完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开发利用全社会信息资源,提高信息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加快制定技术标准,推进信息化法制建设。(五)注重建设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信息化与信息安全协调发展。(六)坚持搞好统筹协调,正确处理信息化发展中的各种重要关系。(七)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国民信息能力。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各项工作。要根据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建议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要求,抓紧制定“十一五”国家信息化发展规划。通过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新局面。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完)
北京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