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终究是比不上云泡的茶, 没有那股唇留齿香的回味无穷. 云说, 这与技术无关, 只是因为我的茶里, 缺了心.
我, 也喜欢站在落地窗前, 眺望远处, 城中最繁华的地段, 白日的衣冠楚楚, 装模作样, 夜晚的声色犬马, 肮脏不堪, 巨大的落差, 观人作秀. 不过, 那与我无关.
从来不敢直接地由上往下看, 偷偷地试过一次, 无底的深渊, 瞬间, 脑子一片空白, 身子僵硬, 尽管内心叫嚣着, 我要移开, 移开, 却无法动弹, 最后还是云抱着方才能够离开.
我讨厌那种摇摇欲坠的感觉, 也或许, 我是有恐高症的.
(四)
红色, 一直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曾经喜欢用一把暗红色的小刀,故意慢慢地划破自己臂上的肌肤,看着殷红色的血液泊泊的流出,在苍白皮肤的映衬下, 竟然有种艳丽糜烂的感觉.
之后, 一只手伸了出来, 修长有力, 那是属于男人的手, 低沉沙哑的声音, 问我, 要不要和他一起走, 一起堕落.
当年的选择是义无反顾, 亦是无可奈何.
只是, 渐渐的, 我发现这个带我一起堕落的男子, 不喜欢红色. 他, 喜欢黄色, 菊花的黄色, 那种很温馨, 却也很遥远的颜色. 灯饰, 沙发, 地毯, 窗帘, 目之所及, 嫩黄, 深黄, 几乎窒息.
他, 对黄色有着莫名的执着, 一如我对红色一般. 只是, 他是为了纪念, 而我, 则是为了遗忘.
现在, 我可以任性地将所有与黄色有关的东西通通扔掉, 换上最喜欢的红色, 虽然直接导致的后果是这个月大概连吃饭也会成为一个问题, 可是我喜欢, 喜欢自己的任性, 还有对红色无可自拔的迷恋.
喜欢抱着粉红色的枕头在床上滚来滚去, 在这张我和云曾亲密无间的床上, 我以为自己将会就此老去.
(五)
风, 这个有多少年未曾提及的名字了, 这个生命中最刻意的遗忘. 无数的夜里, 我曾一遍一遍地重复着他的名字, 说给自己听, 也说给夜听, 反反复复,直到面目全非, 直到遍体鳞伤, 直到血肉模糊, 直到灰飞烟灭.
我从来不会后悔自己那样深刻地爱过, 以前不会, 现在不会, 将来不会, 永远也不会, 即使爱过的人是如此的懦弱, 我亦心甘情愿. 离别时, 仔细勾画着他的眉, 他的眼,他的轮廓,原来我曾那样深深地爱过他. 踮起脚, 勾住他的脖子, 唇轻轻地贴上,以最虔诚的方式膜拜, 神圣不可侵犯.
他, 只是静静地陪着我, 看我哭泣, 看我心疼, 他不会, 也不能承诺什么, 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禁锢太多, 也说明太多.
当我决绝离开时, 一无所有, 连同那份可望而不可即的爱情, 一起抛弃. 然后我遇见了云, 那个带我堕落的男子, 我生命中另一个最重要的存在.
(六)
这孩子生得唇红齿白, 粉嫩的小脸蛋,透出精致的象牙白,一双凤眸滴溜溜地转着, 小嘴上翘着,穿着红色的小棉袄, 伸出肥嘟嘟的小手, 谁人不爱.
他是云留给我的, 在云呐喊着菊的名字时留给我的, 所以他不是我的孩子, 是云和菊的孩子, 是他们那个还未出生便已经夭折的孩子, 他的灵魂, 他的来世, 我一定会好好爱他, 以我的方式.
他, 叫做菊开, 生于七月七日.
(七)
七, 是个很宿命的数字.
十七岁的时候, 我告别了风, 二十七岁的时候, 我送走了云. 幸好, 我还有菊开.
七月七日菊花开